關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包括駕駛人座位在內,座位在九座以下之載人汽車,且每輛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達新臺幣 300 萬元者,為特種貨物
B銷售價格新臺幣 40 萬元之入會權利,另收取 20 萬元之保證金,於退會時退還,兩項金額合併計算,為特種勞務正確答案
C進口特種貨物之完稅價格,包括應稅的關稅稅額及營業稅稅額
D納稅義務人銷售或產製特種貨物或特種勞務,其銷售價格指銷售時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在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
答案與詳解
錯誤敘述(本題正解)。依同條例第2條,特種勞務指銷售價格達50萬元之入會權利,但「可退還之保證金」不包括在內。本題僅計入會權利40萬,未達50萬門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