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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財稅行政類科民法概要10916單選題

流抵乃普通抵押權實行方法之一。下列關於流抵之敘述,何者正確?

A預先流抵契約,無效
B流抵契約,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C流抵契約乃物權契約
D抵押權人實行流抵時,應將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之部分,返還於抵押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流抵契約須登記始生對抗效力,抵押權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權時,超過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民法第873條之1第2項,抵押權人請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所有權之移轉時,抵押物價值超過擔保債權部分,應返還抵押人;不足部分,仍得請求債務人清償。此即「清算義務」。

考點:流抵契約效力考點:登記對抗 vs 生效考點:契約性質考點:清算義務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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