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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717單選題

104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1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星期日),甲104年度應納房屋稅額1,000元,遲至104年6月3日繳納,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應加徵滯納金多少元?

A0正確答案
B10
C20
D150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繳納期限遇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且逾期未達法定加徵日數(舊法2日/新法3日)免徵滯納金。

為什麼答案是 A

5/31為星期日,繳納期限順延至6/1。6/3繳納僅逾期2日(6/2、6/3)。依命題時稅捐稽徵法「每逾2日加徵1%」(即逾期第3日起加徵),或現行法「每逾3日加徵1%」,逾期2日皆不加徵滯納金,故為0元。

考點:滯納金計算考點:期間計算考點:滯納金上限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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