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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723單選題

甲於107年3月贈與其長子股票一批,時價為200萬元;同年8月,贈與其次子房屋一棟,評定標準價格為150萬元,由次子繳納契稅3萬元。107年第2次贈與時申報之課稅贈與淨額為多少?

A127萬元正確答案
B236萬元
C243萬元
D250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年度累計贈與後扣除免稅額220萬及次子代繳契稅3萬,得課稅贈與淨額127萬。

為什麼答案是 A

第2次贈與應合併當年度前次贈與:200+150=350萬,減免稅額220萬(107年度)、再減次子代繳契稅3萬=127萬,為本次課稅贈與淨額。

考點:年度累計贈與考點:免稅額誤用考點:免稅額版本陷阱考點:計算錯誤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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