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單身未婚,113年綜合所得總額1,000萬元,熱愛棒球,113年初即經由教育部設置的「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500萬元;同年5月5日捐贈300萬元,未指定特定運動員,若甲113年度無其他贈與行為,則甲113年度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額及應納贈與稅額分別為何?
A800萬元、0元
B700萬元、0元
C500萬元、5.6萬元正確答案
D300萬元、25.6萬元
答案與詳解
扣除額為指定限額200萬加未指定300萬共500萬元;贈與稅為超過限額之300萬減去免稅額244萬後乘10%稅率,得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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