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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333單選題

下列何者屬裁判離婚事由?

A過失殺害配偶
B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確定
C生死不明已逾3年正確答案
D不能生育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裁判離婚事由依民法第1052條,生死不明逾3年為明文列舉事由之一,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生死不明已逾3年,為民法第1052條明文列舉之裁判離婚事由,本選項符合法定要件,為正確答案。

考點:故意vs過失殺害考點:故意犯罪刑期門檻考點:生死不明逾3年考點:非法定離婚事由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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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