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3 年第 11 題單選題考點:時效混淆陷阱考點:人事保證時效2年
關於民法「人事保證」之規定,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正確答案
民法人事保證:僱用人對保證人的請求權,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短期消滅時效)。
逐選項解析
A1 年時效混淆陷阱✕ 易錯陷阱
1年為部分侵權行為或其他短期時效之年限,並非人事保證請求權消滅時效,容易與最短時效混淆。
B2 年人事保證時效2年✓ 正確
依民法人事保證相關規定,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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