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3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內部分擔風險考點:比例分擔缺口
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其不能償還部分,應如何分擔?
A由求償人自行負擔
B由求償人與他債務人依比例分擔正確答案
C由求償人以外之其他債務人依比例分擔
D由求償人分擔一半
B正確答案
連帶債務人內部求償時,若某人無力清償其分擔額,該缺口由『求償人』與『其他有償債能力之債務人』依比例共同分攤。
逐選項解析
A由求償人自行負擔內部分擔風險✕ 易錯陷阱
若由求償人自行負擔全部缺口,等於把風險全壓在求償人身上,與民法連帶債務內部分擔的衡平精神不符。
B由求償人與他債務人依比例分擔比例分擔缺口✓ 正確
民法相關規定:某連帶債務人無力償還其分擔額時,該不能清償部分由求償人與其他有清償能力之債務人,按各自分擔比例共同分攤,最符合連帶債務內部衡平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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