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社團法人有A、B、C、D、E五位董事,章程明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為C、D兩位董事,但未去辦理登記,A董事代表甲法人與買受人訂定買賣契約,其買賣契約及未登記之效力如何?
A無效;得對抗第三人
B無效;不得對抗第三人
C有效;得對抗第三人
D有效;不得對抗第三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A董事代表甲法人所為之買賣契約對外有效(法人代表行為在相對人角度受保護);章程限制代表權未登記,依民法第55條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買受人),故為「有效;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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