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12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司法事務官辦理之事務?
A得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
B非訟事件
C督促程序事件
D強制執行事件之拘提、管收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司法事務官辦理非訟、督促、保全等程序性事務,但強制執行中『拘提、管收』涉人身自由,須由法官裁定。
為什麼答案是 D
強制執行事件原則上司法事務官可辦理,但「拘提、管收」涉人身自由剝奪,依法院組織法第 17-2 條但書排除,須由法官裁定,不得由司法事務官為之。
考點:輔助法官事務考點:非訟事件考點:督促程序考點:法官保留事項
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