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112 年第 43 題單選題
關於合議裁判案件之評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依法院組織法所定之法官人數,評議決定之正確答案
B裁判之評議,於裁判宣示前均不公開
C案件之當事人於裁判宣示後,即得聲請閱覽評議意見
D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係以受命法官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
A正確答案
合議裁判評議須依法院組織法所定法官人數為之,評議過程不公開、評議意見原則保密。
為什麼答案是 A
法院組織法第101條規定,合議裁判案件應依法院組織法所定法官人數評議決定之,此為合議制核心。
考點:合議評議人數考點:評議不公開考點:評議意見保密考點:評議陳述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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