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之聲請,其管轄法院不包括下列何者?
A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B由相對人之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C由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D由被害人選擇最適合之法院管轄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之聲請,依法由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為什麼答案是 D
家庭暴力防治法明定管轄法院僅限於「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住居所地」或「發生地」,並無「由被害人選擇最適合之法院管轄」之概括規定,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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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之聲請,依法由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口訣記「被、相、發」三地管轄,法律並未賦予被害人任意選擇「最適合法院」的權利。
逐選項分析
A✕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規定,被害人之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具有管轄權,敘述正確,故不選。
B✕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規定,相對人之住居所地之地方法院具有管轄權,敘述正確,故不選。
C✕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1條規定,家庭暴力發生地之地方法院具有管轄權,敘述正確,故不選。
D✓ 正確
家庭暴力防治法明定管轄法院僅限於「被害人住居所地」、「相對人住居所地」或「發生地」,並無「由被害人選擇最適合之法院管轄」之概括規定,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保護令聲請之管轄法院 (家暴法第11條)
| 法定管轄地 | 立法考量 |
|---|
| 被害人住居所地 | 便利被害人就近聲請,保障其人身安全與程序參與 |
| 相對人住居所地 | 兼顧相對人應訴之便利性,且便於後續執行 |
| 家庭暴力發生地 | 便於法院就近調查證據、傳喚證人及釐清事實 |
考生可能誤以為保護令制度完全以「保護被害人」為中心,從而直覺認為被害人可以任意選擇「最適合」的法院。實際上,基於訴訟程序明確性與調查便利性,法律已明文列舉三種管轄地,不容許漫無邊際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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