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此規定對於下列那些地區人民亦同?
A澎湖、金門及馬祖正確答案
B所有離島
C澎湖、金門、馬祖及東沙島
D偏鄉
A正確答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明定,原住民族保障規定於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為什麼答案是 A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後段明文規定「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是唯一符合憲法文字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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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明定,原住民族保障規定於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口訣:澎金馬三離島=憲法點名的保障對象,不含東沙、不含所有離島、不含偏鄉。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後段明文規定「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是唯一符合憲法文字的選項。
B✕ 陷阱
憲法採列舉方式,只保障澎湖、金門、馬祖三地,並非「所有離島」(如綠島、蘭嶼等不在此條文範圍)。
C✕ 陷阱
東沙島屬高雄市旗津區管轄的南海島礁,無常住居民,憲法增修條文並未將其納入保障範圍。
D✕
「偏鄉」非憲法用語,屬行政或政策概念,未出現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中。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保障對象
| 對象 | 是否明文保障 | 法源 |
|---|
| 原住民族 | ✅ 是 | 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12項 |
| 澎湖地區人民 | ✅ 是 | 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 |
| 金門地區人民 | ✅ 是 | 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 |
| 馬祖地區人民 | ✅ 是 | 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 |
| 其他離島(綠島等) | ❌ 否 | 無 |
| 偏鄉 | ❌ 否 | 非憲法用語 |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採「嚴格列舉」三個地區:澎湖、金門、馬祖,不是用「離島地區」這種概括詞。考選部最常設的陷阱是偷加東沙、南沙或太平島,或用「離島居民」「離島地區人民」這種看似合理的通稱。判斷準則很簡單:只要選項多一個或少一個地名,或用概括詞取代具體列舉,就是錯的。這條文字字精準,背熟「澎金馬」三字就能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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