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關於原住民狩獵文化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稱「傳統文化」,應包含原住民依其所屬部落族群所傳承之飲食與生活文化
B自行獵獲之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或作為工具器物之非營利性自用之情形,應屬原住民傳統文化
C基於非營利性自用之目的,原住民亦得獵捕、宰殺或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正確答案
D對其傳統文化之應有尊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所採事前申請核准之管制手段,原則上尚不違反憲法比例原則
C正確答案
憲判字第17號:原住民基於非營利自用可獵捕一般野生動物,但保育類仍禁止。
為什麼答案是 C
此為題目所指的「錯誤」選項。憲判字第17號雖承認原住民可為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但「保育類」野生動物仍不在允許範圍內,須受更嚴格保護。陷阱在於偷渡「保育類」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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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判字第17號:原住民基於非營利自用可獵捕一般野生動物,但保育類仍禁止。
看到「保育類」+「可以獵」幾乎都是陷阱,保育類有更嚴格保護。
逐選項分析
A✕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明確指出,原住民傳統文化應包含依其所屬部落族群所傳承之飲食與生活文化,此為正確敘述。
B✕
自行獵獲野生動物供自己、家人或部落親友食用,或作工具器物等非營利自用,屬原住民傳統文化範疇,為憲判字第17號所肯認。
C✓ 正確
此為題目所指的「錯誤」選項。憲判字第17號雖承認原住民可為非營利自用獵捕野生動物,但「保育類」野生動物仍不在允許範圍內,須受更嚴格保護。陷阱在於偷渡「保育類」三字。
D✕
憲判字第17號認為野保法所採事前申請核准之管制手段,基於生態保育與文化權之衡平,原則上未違反比例原則(但部分細節規定違憲)。
111年憲判字第17號重點
| 面向 | 一般野生動物 | 保育類野生動物 | 說明 |
|---|
| 非營利自用 | ✅ 允許 | ❌ 不允許 | 保育類受更嚴格保護 |
| 事前申請 | 原則合憲 | 原則合憲 | 符合比例原則 |
| 傳統文化 | 含飲食生活 | 含飲食生活 | 範圍從寬認定 |
C 選項偷渡「保育類」三字,讓考生誤以為只要是非營利自用就全部可以獵捕。實際上憲判字第17號僅放寬一般野生動物,保育類動物因生態保護需求仍禁止獵捕,這是最常見的命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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