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8 類科共用卷 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司法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行員類科司法四等考試-執達員類科司法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女)類科司法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男)類科海巡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航海組海巡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輪機組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4 年第 27 題單選題司法院釋字第75號解釋表示,「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因此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於此,大法官主要採取下列何種解釋方法?A限縮解釋B文義解釋C目的解釋D歷史解釋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