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之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甲獨自登玉山山頂,言明2天回來,卻逾2週未歸,而被認定為失蹤。依民法有關死亡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為甲之死亡宣告
B甲失蹤後,未置財產管理人時,其財產應由乙管理
C因甲自失蹤之日起已滿3年,法院得因乙之聲請,宣告甲死亡正確答案
D法院一旦為死亡之宣告後,甲不視為死亡,僅為推定死亡
答案與詳解
錯誤。甲為40歲,題幹僅稱登山後失蹤,未具體交代遭遇已發生且終了的特別災難,應按一般失蹤滿7年處理;滿3年是80歲以上失蹤人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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