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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617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A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B實收資本額之規定
C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
D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選項D屬於一般資格(基本資格),而非特定資格。

為什麼答案是 D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屬於廠商基本(一般)資格,而非特定資格。特定資格係針對特殊案件設定更高門檻,製造/供應/承做能力僅為最基本的投標條件,不在特定資格範疇內。

考點:特定資格-經驗實績考點:特定資格-資本額考點:特定資格-人力證明考點:基本資格≠特定資格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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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