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
共 2 類科共用卷
國營聯招 地政國營聯招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06 年第 39 題單選題考點:連帶賠償責任考點:執行職務要件

有關民法第188條規定僱用人之侵權責任,下列何者為非?

A僱用人與行為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B須因受僱人執行職務
C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D僱用人對受僱人沒有求償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民法第188條僱用人侵權責任:連帶賠償+免責條款+僱用人有求償權;D選項「沒有求償權」錯誤,為本題正解。

逐選項解析

A僱用人與行為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連帶賠償責任✕ 錯誤
民法第188條第1項明定僱用人與行為人(受僱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敘述正確。
B須因受僱人執行職務執行職務要件✕ 錯誤
民法第188條責任成立要件之一即為「受僱人執行職務」時所加損害,敘述正確。
C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錯誤
D僱用人對受僱人沒有求償權✓ 正確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接著練習整份考卷查看 106 年 國營聯招 地政《政府採購法規、民法》完整試題與解答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50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Exam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