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07 年第 35 題單選題
小明投保100萬元的傷害保險,嗣後因意外致一下肢足踝關節缺失而領取50萬元的殘廢保險金,又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意外事故致死,則小明可以再領取多少保險金?
A100萬元正確答案
B150萬元
C50萬元
D不予理賠
A正確答案
傷害險身故保險金與殘廢保險金分別給付,身故理賠不扣除先前已給付之殘廢金。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因意外身故,保險公司應按保險金額(100萬)給付身故保險金,先前已領取的殘廢保險金不予扣除。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傷害險身故保險金與殘廢保險金分別給付,身故理賠不扣除先前已給付之殘廢金。
傷害險口訣:殘廢歸殘廢、身故歸身故,兩者分開算,身故一律給付保額全額。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被保險人於契約有效期間因意外身故,保險公司應按保險金額(100萬)給付身故保險金,先前已領取的殘廢保險金不予扣除。
B✕
150萬為殘廢50萬+身故100萬之加總,但題目問的是「再領取」多少,非累計總額,故錯誤。
C✕ 陷阱
陷阱選項!誤以為保額100萬要扣除已領的50萬殘廢金才剩50萬,但傷害險殘廢與身故分別計算,不互相扣抵。
D✕
身故為傷害險主要承保事故,豈有不予理賠之理?明顯錯誤。
傷害險殘廢與身故給付關係
| 給付項目 | 計算方式 | 是否扣抵 | 本題金額 |
|---|
| 殘廢保險金 | 保額 × 殘廢等級比例 | — | 100萬×50%=50萬 |
| 身故保險金 | 保險金額全額 | 不扣除已付殘廢金 | 100萬 |
| 合計領取 | 殘廢+身故 | 分別給付 | 150萬 |
考生常誤以為「保額100萬是理賠上限,已領50萬殘廢金後只剩50萬可領」。實則傷害險殘廢與身故屬不同保險事故,各自獨立計算,身故發生時仍依100萬保額全額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