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人身保險代理人人身保險實務概要114 年第 1 題單選題
醫療科技進步,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可有效填補被保險人因傷病住院的醫療費用支出,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於接獲事故通知時,應本於最大誠信,依據合理迅速處理之原則,善盡理賠之責任,下列關於理賠處理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基於審核保險金之需要,得徵詢其他醫師之醫學專業意見 ②保險人得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因此所生之費用由保險人負擔 ③因本契約涉訟者,同意以被保險人住所所在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④本契約各項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保險人不受理其指定及變更 ⑤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本契約保險金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則以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為該部分保險金之受益人
B正確答案
實支實付醫療險示範條款理賠處理:①②為理賠審核規定、④⑤為受益人規定皆正確;③管轄法院應為要保人住所地非被保險人住所地。
為什麼答案是 B
①②④⑤皆為住院醫療費用保險示範條款之正確規定。③因管轄法院應為「要保人」住所地而非「被保險人」住所地,屬錯誤敘述,故排除③即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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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實支實付醫療險示範條款理賠處理:①②為理賠審核規定、④⑤為受益人規定皆正確;③管轄法院應為要保人住所地非被保險人住所地。
抓③的陷阱:醫療險示範條款管轄法院是「要保人」住所地,不是被保險人住所地,偷換主體!
逐選項分析
A✕
漏掉④。實支實付醫療險受益人限定為被保險人本人且不得指定變更,此為示範條款明文規定,是重要考點不可遺漏。
B✓ 正確
①②④⑤皆為住院醫療費用保險示範條款之正確規定。③因管轄法院應為「要保人」住所地而非「被保險人」住所地,屬錯誤敘述,故排除③即為正解。
C✕ 陷阱
③為陷阱!示範條款規定涉訟時以「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非被保險人住所地。且漏列④受益人規定。
D✕ 陷阱
全選錯誤。③將管轄法院主體「要保人」偷換為「被保險人」,不符實支實付醫療險示範條款,不可照單全收。
實支實付醫療險示範條款重點
| 條款事項 | 規定內容 | 考點提醒 |
|---|
| 理賠審核 | 得徵詢其他醫師專業意見 | 保險人權利 |
| 調閱病歷 | 經受益人同意,費用保險人負擔 | 費用歸屬要記 |
| 管轄法院 | 要保人住所地地方法院 | ⚠非被保險人 |
| 受益人資格 | 限被保險人本人 | 不得指定變更 |
| 身故未領保險金 | 由法定繼承人受領 | 醫療險特殊規定 |
③把管轄法院的連結主體從「要保人」偷偷換成「被保險人」。示範條款涉訟管轄一律是要保人住所地法院,這是保險法考試超愛的陷阱,主體一換答案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