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12 年第 37 題單選題
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造執照案件,起造人應於接獲第一次通知改正之日起至多幾個月內,依照通知改正事項改正完竣送請復審?
C正確答案
建築法規定建造執照申請不合規定時,起造人應於接獲通知起6個月內改正完竣送請復審。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依照通知改正事項改正完竣送請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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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建築法規定建造執照申請不合規定時,起造人應於接獲通知起6個月內改正完竣送請復審。
看到建照申請「第一次通知改正」,直接聯想「6個月」內須改正完竣送請復審,秒選C。
逐選項分析
C✓ 正確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應於接獲通知之日起6個月內,依照通知改正事項改正完竣送請復審。
建築法重要期限整理
| 事項 | 期限 | 法源 |
|---|
| 建照/雜項執照審查 | 10日內 | 建築法§33 |
| 建照通知改正復審 | 6個月 | 建築法相關規定 |
| 申報開工期限 | 領照後6個月內(得展延6個月) | 建築法§54 |
| 申報竣工期限 | 依核定建築期限(得展延1年) | 建築法§53 |
考生容易將「主管機關審查期限(10日)」與「起造人改正期限(6個月)」混淆,或與領照後的「開工期限(6個月)」搞混。請牢記接獲通知改正就是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