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建築師營建法規與實務112 年第 68 題單選題
依營造業法規定,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辦理下列何種事項時,未強制規定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
C正確答案
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查驗、驗收、勘驗時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但調解非屬強制在場事項。
為什麼答案是 C
調解屬爭議處理機制,非工程主管機關技術查核行為,營造業法第41條未將其列為強制到場說明事項,故為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營造業法第41條規定查驗、驗收、勘驗時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但調解非屬強制在場事項。
口訣:查驗勘要到場,調解不強制。調解屬爭議解決程序,非工程主管機關技術性查核。
逐選項分析
A✕
查驗屬工程主管機關例行技術查核,營造業法第41條明定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到場說明。
B✕
驗收為工程完工後品質確認程序,依營造業法第41條屬強制到場說明事項之一。
C✓ 正確
調解屬爭議處理機制,非工程主管機關技術查核行為,營造業法第41條未將其列為強制到場說明事項,故為正解。
D✕
勘驗為現場實地查看確認,涉及工程技術事項,依營造業法第41條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到場說明。
營造業法第41條:強制到場說明事項
| 事項 | 性質 | 是否強制到場 | 原因 |
|---|
| 查驗 | 技術查核 | ✅ 是 | 確認施工符合規定 |
| 驗收 | 完工確認 | ✅ 是 | 品質責任歸屬 |
| 勘驗 | 現場查看 | ✅ 是 | 技術事項說明 |
| 調解 | 爭議處理 | ❌ 否 | 非技術查核程序 |
考生易誤以為所有涉及工程主管機關的程序都要專任工程人員到場。關鍵在於「技術性查核」(查驗、驗收、勘驗)才強制到場,而「調解」屬爭議解決機制,不在第41條列舉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