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年滿20歲以上,因在學校就學,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於計算個人綜合所得淨額時,得減除此項扶養親屬免稅額。財政部函釋則認為:臺灣地區人民年滿20歲,就讀學歷未經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學校者,不得依上述規定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此一函釋違反下列何項原則?
A租稅法定主義正確答案
B實質課稅原則
C比例原則
D明確性原則
答案與詳解
所得稅法僅要求「在學校就學」,未限定須為教育部認可學校。財政部以函釋額外增加限制,縮減納稅人權益,違反租稅法定主義(租稅構成要件須由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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