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08 年第 34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8條所要求之法官保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人身自由加諸任何限制時,皆須事前經由法官裁定,方得為之
B法官保留係屬憲法要求之法定程序內涵,但僅適用於具有刑事被告身分之人
C人民因犯罪嫌疑遭逮捕拘禁時,逮捕拘禁之機關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至該管法院正確答案
D人民遭到無權責機關之逮捕拘禁,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應先命逮捕拘禁機關查覆後,再依法處理
C正確答案
憲法第8條明定,人民因犯罪嫌疑遭逮捕拘禁時,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且法官保留原則不限於刑事被告。
為什麼答案是 C
符合憲法第8條第2項明文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8條明定,人民因犯罪嫌疑遭逮捕拘禁時,至遲應於24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且法官保留原則不限於刑事被告。
憲法第8條第2項明文規定「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C選項完全符合憲法條文,為最直接的正確答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並非所有人身自由之限制皆須「事前」經法官裁定。依大法官釋字第690號(強制隔離)及第708號(外國人暫時收容),基於防疫或遣送等緊急防護目的,行政機關得為短暫之拘束,不以事前經法官裁定為必要。
B✕ 陷阱
法官保留原則不限於刑事被告。依釋字第708號(外國人收容)、第710號(大陸地區人民收容)等解釋,非刑事被告身分之人身自由剝奪(如行政收容),亦有法官保留原則之適用。
C✓ 正確
符合憲法第8條第2項明文規定:「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D✕
憲法第8條第3項明文規定,法院對於提審之聲請,應於24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提審,「法院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
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保障與法官保留
| 保障面向 | 憲法/釋字規定重點 |
|---|
| 逮捕拘禁移送 | 至遲於24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憲法第8條第2項) |
| 提審聲請處理 | 法院應於24小時內提審,不得先令機關查覆(憲法第8條第3項) |
| 法官保留適用對象 | 不限於刑事被告,亦包含行政收容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等(釋字708、710) |
| 事前法官保留例外 | 傳染病強制隔離、外國人暫時收容等,不以事前經法官裁定為必要(釋字690、708) |
選項A與B常利用「絕對化」的字眼(如『任何限制皆須事前』、『僅適用於』)來誤導考生。大法官解釋在人身自由保障上,雖強調法官保留,但也承認基於重大公益(如防疫)或行政效能(如暫時收容)的合理例外,且保障範圍已擴及非刑事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