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08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屬於人格權直接保障之範圍?
A更改姓名正確答案
B免於因罹患傳染病而受強制隔離
C就讀研究所
D表達政治意見
A正確答案
姓名權屬人格權核心,釋字399號明確保障更改姓名之人格權。
逐選項解析
A更改姓名姓名權/人格權✓ 正確
釋字399號明確指出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更改姓名為人格自由之一環,受憲法第22條人格權保障。
B免於因罹患傳染病而受強制隔離人身自由✕ 易錯陷阱
釋字690號處理傳染病強制隔離案,認定係涉及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限制,而非直接以人格權為保障範圍,故屬人身自由問題。
C就讀研究所受教育權✕ 錯誤
就讀研究所涉及憲法第21條受教育權或第22條學習自由,與人格權直接保障無直接關聯,非大法官解釋所稱人格權範圍。
D表達政治意見言論自由✕ 易錯陷阱
表達政治意見屬於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之核心(政治性言論受最高度保障),並非以人格權為直接保障依據,易與人格權中之名譽權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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