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水上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水上警察專業英文107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436號解釋意旨,對現役軍人之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主要係基於下列何項理由?
A避免軍人專政
B強化軍人服從觀念
C反恐與國土安全
D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436號:軍事審判特別程序是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但仍受司法救濟原則制約。
為什麼答案是 D
釋字436號明確指出對現役軍人特設軍事審判制度,係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上之需要。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436號:軍事審判特別程序是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但仍受司法救濟原則制約。
看到「軍事審判存在理由」就鎖定D「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其他選項都是干擾用詞。
逐選項分析
A✕
避免軍人專政並非釋字436號所指設置軍事審判的理由,屬於無關概念。
B✕ 陷阱
強化服從觀念聽起來像軍隊管理目的,但並非釋字436號解釋軍事審判存在的核心理由,易誤選。
C✕
反恐與國土安全是現代用語,與釋字436號當時(民國86年)論述背景不符。
D✓ 正確
釋字436號明確指出對現役軍人特設軍事審判制度,係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上之需要。
釋字436號解釋要點
| 項目 | 內容 |
|---|
| 解釋對象 | 現役軍人犯罪之軍事審判 |
| 設置理由 | 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 |
| 重要限制 | 終審判決應許被告向普通法院上訴,確保司法救濟 |
| 性質 | 軍事審判為刑事審判之一種,仍應遵守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
考生易將「強化服從」「軍人專政」等軍隊管理概念與釋字436號真正論述的「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混淆,誤把管理目的當成制度設置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