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相關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關於立法院對預算案審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B行政院因重要政策變更停止執行法定預算而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詢時,立法院有聽取之義務
C立法院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不可在款項目節之間移動增減數額
D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因無法定義務而拒絕到立法院備詢,立法院得刪減中央對地方補助款預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立院審預算只能議決與合理刪減,不能增支、移動科目,更不能拿地方官不到場備詢當刪補助理由。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選項為錯誤敘述,故是本題正解。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原則上無到立法院備詢義務;但立法院也不得因此刪減或擱置中央依法對地方補助款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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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立院審預算只能議決與合理刪減,不能增支、移動科目,更不能拿地方官不到場備詢當刪補助理由。
反向題找「最過頭」選項:D 把備詢義務和刪地方補助款綁在一起,正是釋字 498 號禁止的操作。
逐選項分析
A✕
本選項敘述正確。憲法明定立法院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考選部常考成「不能加預算」,但仍可在權限內合理刪減。
B✕
本選項敘述正確。行政院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而停止執行法定預算時,應向立法院報告並備詢;若由行政院提議報告,立法院有聽取義務。
C✕
本選項敘述正確。立法院不能把預算案當法律案逐條逐句修改,也不能在款、項、目、節間任意移動增減數額,否則會干預行政施政計畫。
D✓ 正確
本選項為錯誤敘述,故是本題正解。地方行政機關公務員原則上無到立法院備詢義務;但立法院也不得因此刪減或擱置中央依法對地方補助款預算。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的三條紅線
| 考點 | 立法院可以做 | 立法院不可以做 | 依據 |
|---|
| 預算總額 | 審議、合理刪減 | 增加支出 | 憲法第70條 |
| 預算科目 | 在合法範圍內審議 | 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 | 釋字391號 |
| 停止執行預算 | 聽取報告、備質詢 | 以杯葛取代程序 | 釋字520號 |
| 地方官備詢 | 邀請說明 | 因未到場即刪補助 | 釋字498號 |
D 的陷阱是前半句看起來像釋字 498 號:地方官無法定義務到立院備詢;但後半句卻反過來說立院可以刪補助,正是大法官明白否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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