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憲法增修條文有關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無損於民主共和國與國民主權基本原則之實現
B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起再審之訴,係立法機關自由形成之範圍,與憲法第 16 條、第 23 條並無牴觸
C為促進政黨政治之發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可針對獲政黨推薦之候選人,規定其保證金減半繳納,不違反平等原則正確答案
D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與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之規定並無牴觸
C正確答案
獲政黨推薦之候選人保證金減半,違反平等原則,因政黨推薦與否與選舉能力無關,屬不合理差別待遇。
為什麼答案是 C
大法官認為僅因獲政黨推薦而減半繳納保證金,與未獲推薦者形成不合理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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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獲政黨推薦之候選人保證金減半,違反平等原則,因政黨推薦與否與選舉能力無關,屬不合理差別待遇。
抓住「保證金減半」是以政黨推薦為分類標準,與選舉公平無關,直覺判斷違反平等原則即可秒選C。
逐選項分析
A✕
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屬立法形成自由,大法官認未損及民主共和國與國民主權原則,此敘述正確。
B✕
選舉訴訟採二審終結、不得提再審,屬立法機關訴訟制度設計自由,未違反憲法第16條第23條,此敘述正確。
C✓ 正確
大法官認為僅因獲政黨推薦而減半繳納保證金,與未獲推薦者形成不合理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題目要選的答案。
D✕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當選人不適用罷免規定,因其產生方式非地區選舉,大法官認與憲法罷免權規定並無牴觸,此敘述正確。
選罷法相關重要解釋比較
| 爭點 | 大法官見解 | 結論 |
|---|
| 單一選區兩票制 | 立法形成自由 | 不違憲 |
| 選舉訴訟二審終結 | 立法形成自由 | 不違憲 |
| 政黨推薦保證金減半 | 形成不合理差別待遇 | 違反平等原則 |
| 不分區立委不適用罷免 | 選舉方式特殊性 | 不違憲 |
考生易誤以為「促進政黨政治發展」是正當理由而選擇不選C,但大法官明確認定保證金減半的分類標準(是否獲政黨推薦)與候選人選舉能力、當選機會無關,屬恣意的差別待遇,違反平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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