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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都市計畫技術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都市計畫技術類科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27單選題

法律解釋應從下列何種解釋方法開始?

A論理解釋
B文義解釋正確答案
C歷史解釋
D目的解釋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法律解釋的起點永遠先看條文文字本身,也就是文義解釋,再視需要進一步用其他方法補強。

為什麼答案是 B

文義解釋是從條文用語、文法、通常語義出發,先確認法律文字可能涵蓋的範圍。法律解釋通常以文義為起點,因為法律是以文字表達規範內容。

考點:論理解釋考點:文義優先考點:歷史解釋考點:目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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