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1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額,其延期或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多久?
D正確答案
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不得逾3年。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困難,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3年。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延期或分期繳納最長不得逾3年。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6個月為舊制印象或與其他稅務申請期間混淆,非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之上限。
B✕ 陷阱
1年為常見陷阱,許多考生憑直覺選1年,但現行法已修正延長為3年。
C✕
18個月並非稅捐稽徵法明定之期間,屬干擾選項。
D✓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或經濟困難,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期間不得逾3年。
稅捐繳納期間彙整
| 項目 | 條文依據 | 期間上限 | 適用情形 |
|---|
| 延期繳納 | 稅捐稽徵法§26 | 不得逾3年 | 天災事變、不可抗力、經濟困難 |
| 分期繳納 | 稅捐稽徵法§26 | 不得逾3年 | 同上 |
| 退稅請求權 | 稅捐稽徵法§28 | 10年或15年 | 溢繳稅款 |
稅捐稽徵法第26條的延期或分期繳納上限,考選部特別愛考修法前後的版本差異。現行法規定最長「不得逾3年」,但許多考生腦中還停留在舊法的1年或2年印象,選項設計就會埋這些數字當誘餌。判斷關鍵在於確認法條現況:延期跟分期都適用同一個3年上限,不分稅目。實務上納稅人若遇到繳納困難,稽徵機關核准的彈性空間就是這3年,超過就不合法。記住「延分三年」這組關鍵字,看到1年、2年、5年的選項都要警覺可能是舊制或虛構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