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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1015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關於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B以書面審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
C得囑託檢察官或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正確答案
D作成附具理由書之解釋,大法官得提出不同意見書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依舊法《大審法》,政黨違憲解散案件須行言詞辯論(3/4出席)並作成「判決」,且得調度司法警察搜索扣押。現行《憲法訴訟法》已將言詞辯論出席門檻降為 2/3。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確。依當時《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21 條,為發現真實之必要,憲法法庭得囑託檢察官或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

考點:言詞辯論出席門檻考點:審理方式考點:證據調查權考點:裁判形式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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