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屬憲法集會自由保護之範圍?
A參與政見發表會之群眾
B於夜市、鬧區街道逛街之人群正確答案
C參加社區管理委員會開會之區分所有權人
D參加元旦升旗之人群
B正確答案
憲法集會自由保護的是「為特定共同目的而聚集」的集會活動,單純逛街人群缺乏共同目的,不在保護範圍。
逐選項解析
A參與政見發表會之群眾政治性集會✕ 錯誤
參與政見發表會的群眾,具有共同聆聽政見、表達政治意見的目的,屬典型集會自由(尤其是政治性集會),受憲法第 14 條保障。
B於夜市、鬧區街道逛街之人群偶然聚集非集會✓ 正確
夜市、鬧區逛街的人群僅是「偶然聚集」,各自購物、閒逛,欠缺共同目的與意思聯絡,不符集會「多數人為特定共同目的聚集」的概念,不受集會自由保障。
C參加社區管理委員會開會之區分所有權人✕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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