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之現行規定,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B立法委員得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正確答案
C行政院之組織架構由行政院自行規範,不得以法律定之
D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認有窒礙難行時,得自行移請立法院覆議
B正確答案
增修條文下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免立院同意,覆議須經總統核可,B選項質詢權才是正確答案。
為什麼答案是 B
增修條文第3條及憲法57條第1款皆規定立委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規定並未停止適用。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增修條文下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免立院同意,覆議須經總統核可,B選項質詢權才是正確答案。
抓住「增修條文停止適用憲法55、57條」這條主軸,總統任命不需立院同意、覆議須總統核可,逐一刪去即可。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憲法55條規定需立院同意,但增修條文第3條已停止適用該條,現行為總統逕行任命,不需立院同意。
B✓ 正確
增修條文第3條及憲法57條第1款皆規定立委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此規定並未停止適用。
C✕ 陷阱
增修條文第3條明定機關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以法律為準則性規定,並非行政院可自行規範不受法律拘束。
D✕ 陷阱
行政院移請覆議須經總統核可,並非行政院院長自行決定移請,這是增修條文第3條明文規定的要件。
憲法本文 vs 增修條文:行政院長制度變化
| 項目 | 憲法本文(55、57條) | 增修條文第3條(現行) |
|---|
| 院長產生 | 總統提名,立院同意任命 | 總統逕行任命,免立院同意 |
| 重要政策不贊同 | 立院得決議移請變更 | 此款已刪除(倒閣制取代) |
| 覆議門檻 | 出席委員2/3維持原決議 | 全體委員1/2以上維持原案 |
| 質詢權 | 立委得質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 | 維持不變,現行仍適用 |
本題陷阱在於考生誤把憲法本文(55、57條)條文內容直接套用,忽略增修條文已明文「停止適用」原條文,任命方式與覆議門檻皆已改變,只有質詢權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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