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工作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49 題單選題考點:協議期間考點:賠償方法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賠償義務機關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30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B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原則上應以回復原狀為之
C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10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D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國家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國賠程序考數字與雙軌:協議不成是60日、上級確定是20日;已在行政訴訟附帶請求者,不得再起訴。
逐選項解析
A賠償義務機關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30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協議期間✕ 易錯陷阱
錯在「30日」。國賠法是:自提出請求日起逾30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日起逾60日協議不成立,才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題目把兩個期間混在一起。
B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原則上應以回復原狀為之賠償方法✕ 易錯陷阱
國家賠償不是原則回復原狀,而是原則以金錢賠償為之。只有在回復原狀為適當,且依請求時,才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這點最容易被民法概念帶偏。
C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10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易錯陷阱
D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國家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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