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文書之送達認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稽徵稅捐之文書,得向納稅義務人之代理人、代表人、經理人或管理人以為送達
B為稽徵房屋稅之文書,得以使用人為應受送達人
C應受送達人在服役中者,得向其父母、配偶或兄姊以為送達正確答案
D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繳款書得僅向其中一人送達
答案與詳解
依同法第19條第1項,服役中者得向其父母或配偶以為送達;無父母或配偶者,得委託服役單位代為送達。選項寫「兄姊」非屬法定送達對象,故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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