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104 年第 12 題單選題
有關營利事業102年度起適用所得基本稅額制,何者錯誤?
A基本稅額扣除額50萬元、基本稅率12%
B證券、期貨交易損失不得虧損扣除正確答案
C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免稅所得納入基本所得稅計算
D證券、期貨交易所得納入基本所得稅計算
B正確答案
102年起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扣除額50萬元;現行稅率由行政院於12%至15%範圍內訂定,證交、期交損失可於發生年度後5年內自所得中扣除。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營利事業證券、期貨交易損失可自發生年度之次年起5年內,自同性質所得中扣除,並非不得扣除。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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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102年起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扣除額50萬元;現行稅率由行政院於12%至15%範圍內訂定,證交、期交損失可於發生年度後5年內自所得中扣除。
B說「損失不得扣除」是錯的,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明定損失可後抵5年。
逐選項分析
A✕
102年度起營利事業基本稅額扣除額為50萬元;現行稅率由行政院於12%至15%範圍內訂定。本題錯誤選項為B,故A非本題答案。
B✓ 正確
錯誤!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營利事業證券、期貨交易損失可自發生年度之次年起5年內,自同性質所得中扣除,並非不得扣除。此為本題要選的錯誤敘述。
C✕
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依所得稅法免稅之所得,屬基本所得額加計項目,須納入基本所得稅計算,敘述正確。
D✕
證券、期貨交易所得雖停徵所得稅,但屬最低稅負制下之加計項目,須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敘述正確。
營利事業最低稅負制 (102年起)
| 項目 | 內容 |
|---|
| 扣除額 | 50萬元 |
| 基本稅率 | 由行政院於12%至15%範圍內訂定 |
| 加計項目 | 證券/期貨交易所得、OBU免稅所得、促產條例免稅所得等 |
| 損失處理 | 證期交易損失可後抵5年 |
| 適用對象 | 營利事業 |
B選項把「損失可後抵5年」偷換成「不得扣除」,這是最低稅負制最愛考的陷阱。記住:加計所得同時,損失也允許後抵,符合量能課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