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為一計程車司機,於民國103年12月20日過世,死亡時遺有下列財產:土地市價1,000萬元,公告現值600萬元;房屋市價2,000萬元,公告現值1,000萬元;銀行存款500萬元;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死亡當日每股淨值20元,收盤價30元;職業所需計程車一部48萬元;民國101年1月1日贈與妻子現金150萬元,民國102年2月1日捐贈長子200萬元;試問李四103年度遺產總額為多少?
A2,480萬元
B2,330萬元正確答案
C2,320萬元
D2,378萬元
答案與詳解
正確計算:土地600萬 + 房屋1000萬 + 存款500萬 + 股票30萬(1萬股×收盤價30元) + 長子贈與200萬(2年內) = 2330萬。計程車48萬低於當時職業工具免稅額50萬,不計入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