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觀光行政(選試觀光英語)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24 題單選題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何者錯誤?
A就數篇文章加以選擇及編排而集結成的論文集,為共同著作正確答案
B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C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D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 50 年
A正確答案
論文集通常是「編輯著作」,不是共同著作;共同著作重點在多人共同創作且成果不能分離利用。
為什麼答案是 A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數篇文章經選擇、編排後集結成論文集,重點在資料或作品的選擇與編排具有創作性,屬於編輯著作;各篇文章仍可分離利用,並非共同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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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論文集通常是「編輯著作」,不是共同著作;共同著作重點在多人共同創作且成果不能分離利用。
看到「選擇及編排」先想到編輯著作;看到「不能分離利用」才是共同著作。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數篇文章經選擇、編排後集結成論文集,重點在資料或作品的選擇與編排具有創作性,屬於編輯著作;各篇文章仍可分離利用,並非共同著作。
B✕
此敘述本身正確,但不是本題答案。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的應有部分,可以由共同著作人自行約定;若沒有約定,才依參與創作程度等規則處理。
C✕
此敘述本身正確,但不是本題答案。共同著作或共有著作財產權的利用,原則上牽涉全體權利人的利益,因此行使或利用時通常須取得全體共同著作人或權利人同意。
D✕
此敘述本身正確,但不是本題答案。共同著作的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不是看每位著作人各自死亡時間,而是統一算到最後死亡的著作人死亡後五十年。
共同著作 vs 編輯著作
| 類型 | 判斷關鍵 | 典型例子 | 本題應用 |
|---|
| 編輯著作 | 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 | 論文集、資料庫、選文集 | A 是編輯著作,不是共同著作 |
| 共同著作 | 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且各人創作不能分離利用 | 共同創作且無法拆分的作品 | B、C、D 都在談共同著作規則 |
考選部最愛把「多人作品放在一起」偷換成「共同著作」。但共同著作不是把很多人的文章裝訂成一本,而是多人共同創作同一作品,且各自創作不能分離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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