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合會者,謂由會首邀集二人以上為會員,互約交付會款及標取合會金之契約。下列關於合會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人不得為會員正確答案
B會首不得兼為同一合會之會員
C無行為能力人不得參加其法定代理人為會首之合會
D首期合會金應經投標,由得標會員取得
答案與詳解
⚠️ 題目標此為正解,但 A 敘述其實正確。民法第 709 條之 2 第 1 項明文「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法人確實不得為會員。此選項敘述符合法律,不應被認定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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