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10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繼承順位考點:配偶繼承權
甲早年父母雙亡,僅有一兄長乙,甲與配偶離異後獨自養育一子丙。某日甲死亡,於丙拋棄繼承前,乙亦不幸意外死亡,留下乙之配偶丁。下列何者錯誤?
A甲之遺產繼承人順序,丙優先於乙
B配偶丁與乙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
C就甲之遺產,既然丙已拋棄繼承,應由次順序之乙繼承,雖然乙早於丙拋棄繼承前死亡,仍應由丁繼承乙所繼承自甲之遺產正確答案
D拋棄繼承權,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C正確答案
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後順序繼承人始取得繼承權;若後順序繼承人於拋棄前已死亡,則無法取得繼承權。
逐選項解析
A甲之遺產繼承人順序,丙優先於乙繼承順位✕ 錯誤
依民法第1138條,直系血親卑親屬(丙)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兄弟姊妹(乙)為第三順位,故丙之繼承順序優先於乙。
B配偶丁與乙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配偶繼承權✕ 錯誤
依民法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故配偶丁與乙具有相互繼承權。
C就甲之遺產,既然丙已拋棄繼承,應由次順序之乙繼承,雖然乙早於丙拋棄繼承前死亡,仍應由丁繼承乙所繼承自甲之遺產✓ 正確
D拋棄繼承權,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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