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連帶債務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連帶債務人相互間,縱因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單獨負責之事由所致之損害及支付之費用,仍應平均分擔義務
B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因清償、代物清償、提存、抵銷或混同,致他債務人同免責任者,得向他債務人請求償還各自分擔之部分,但不得請求利息
C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之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照比例分擔之正確答案
D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而他債務人中之一人應分擔之部分已免責者,無須負其責任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282條第1項本文:連帶債務人中一人不能償還其分擔額者,其不能償還部分由求償權人與他債務人按比例分擔,此為風險共擔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