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4 類科共用卷 高考-公平交易管理高考-法制高考-財稅行政高考-智慧財產行政民法105 年第 25 題單選題甲、乙長年不孕,收養丙為養女後,旋即懷孕生下丁。甲欣喜之餘,乃訂立遺囑,將其全部財產留給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丙與丁之繼承順序相同,該遺囑全部無效B遺囑之執行,須以立遺囑人之意思為依據,因此丙無繼承權C甲之遺囑有效,但須留給丙特留分正確答案D養子女之繼承順序,後於親生子女,故該遺囑有效 答案與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