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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業郵政人員員級晉高員-業務類民法10824單選題

立遺囑人甲以遺囑指定乙為遺囑執行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就職時起三個月內,應即編製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B乙為甲之好友,不應請求報酬
C乙受有輔助宣告,不得為遺囑執行人正確答案
D於乙執行職務中,甲之繼承人丙得處分與遺囑有關之遺產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遺囑執行人須有完全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不得擔任(民法§1210)。

為什麼答案是 C

民法§1210 規定: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執行人。因執行遺囑涉及遺產管理處分,須具完全行為能力,故受輔助宣告者被排除。

考點:清冊編製程序考點:報酬請求權考點:執行人資格限制考點:繼承人處分限制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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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