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4 年第 16 題單選題
新強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百貨業,某年四月份進貨取得載有進項稅額之憑證有香皂 150,000 元,毛巾 50,000 元,請客戶吃飯 10,000 元,股東會紀念品 20,000 元,員工辦公文具用品 5,000 元,假設營業稅均為外加,徵收率為百分之五,請問四月份可扣抵進項稅額若干?
A10,000 元
B10,250 元正確答案
C11,000 元
D11,250 元
B正確答案
進貨及員工用品可全額扣抵,交際費(請客)不得扣抵,股東會紀念品(酬勞客戶性質)不得扣抵。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解。可扣抵項目:香皂150,000+毛巾50,000(進貨)+員工文具5,000=205,000,×5%=10,250元。請客10,000(交際費)與紀念品20,000(酬勞性質贈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進貨及員工用品可全額扣抵,交際費(請客)不得扣抵,股東會紀念品(酬勞客戶性質)不得扣抵。
可扣抵:150,000+50,000+5,000=205,000;×5% = 10,250元。交際應酬、酬勞個人之贈品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0,000元是只算香皂+毛巾(200,000×5%),漏掉員工辦公文具5,000元也可扣抵的部分。
B✓ 正確
正解。可扣抵項目:香皂150,000+毛巾50,000(進貨)+員工文具5,000=205,000,×5%=10,250元。請客10,000(交際費)與紀念品20,000(酬勞性質贈品)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C✕ 陷阱
11,000元=220,000×5%,誤把股東會紀念品20,000也列入可扣抵,但紀念品屬酬勞性質贈與,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D✕ 陷阱
11,250元=225,000×5%,誤把紀念品及文具都列入但漏算或誤算,或把交際費也算入。交際應酬費用之進項稅額明確不得扣抵。
進項稅額可否扣抵一覽
| 項目 | 金額 | 可否扣抵 | 理由 |
|---|
| 香皂(進貨) | 150,000 | ✅可 | 營業用進貨 |
| 毛巾(進貨) | 50,000 | ✅可 | 營業用進貨 |
| 請客戶吃飯 | 10,000 | ❌不可 | 交際應酬費用 |
| 股東會紀念品 | 20,000 | ❌不可 | 酬勞性質贈品 |
| 員工文具 | 5,000 | ✅可 | 營業使用 |
進項稅額扣抵的核心判斷是「有沒有直接用在銷售行為」。辦公文具、員工制服這類讓公司運作的支出,全都可扣抵;但交際應酬(請客吃飯)和股東會紀念品屬於「酬勞性質」而非銷售必要,稅法明文排除。很多人看到「股東會」就以為是營業活動可扣抵,其實紀念品本質是回饋股東,跟招待客戶喝咖啡一樣不能扣。記住分界線:東西是拿來「做生意」還是「維繫關係」,前者可扣、後者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