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
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個人參加人,因為自己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的業績獎金,應申報為何類所得?
A營利所得
B薪資所得
C執行業務所得
D其他所得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多層次傳銷個人參加人因「自己」進貨達標取得的業績獎金屬於其他所得。
為什麼答案是 D
因「自己」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達標而取得的業績獎金,依法歸類為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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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多層次傳銷個人參加人因「自己」進貨達標取得的業績獎金屬於其他所得。
根據財政部函釋,多層次傳銷個人參加人因「自己」進貨達標取得的獎金為其他所得;因「下線」進貨達標取得的獎金為執行業務所得。
逐選項分析
A✕
個人參加人將商品銷售給消費者所賺取的零售利潤,才屬於營利所得。
B✕
參加人與傳銷事業間通常非僱傭關係,故取得之獎金不屬薪資所得。
C✕ 陷阱
因「下線」向傳銷事業進貨達標,而自該事業取得的業績獎金(類似佣金),才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D✓ 正確
因「自己」直接向傳銷事業進貨達標而取得的業績獎金,依法歸類為其他所得。
關鍵知識表
| header | content |
|---|
| 多層次傳銷所得來源 | 所得類別 |
| 自己進貨達標取得之獎金 | 其他所得 |
| 下線進貨達標取得之獎金 | 執行業務所得 |
| 銷售商品賺取之零售利潤 | 營利所得 |
多層次傳銷的獎金來源決定所得類別:「自己進貨達標」拿到的獎金是其他所得,因為這是基於自己的消費行為取得的回饋,不是提供勞務或執行業務;「推薦下線進貨達標」拿到的才是執行業務所得,因為這涉及招攬組織的專業活動。判斷關鍵在於獎金是「自己買」還是「別人買你抽成」——前者是消費獎勵性質,後者才是業務報酬。考生最常誤判的點是看到「傳銷」就直覺選執行業務所得,忽略獎金的真正來源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