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徵收補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徵收之補償應儘速發給,否則徵收土地核准案即應失其效力
B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事後發現原發給之補償費短少,得自由裁量是否撤銷原補償處分正確答案
C補償應合理、相當
D區段徵收制度中,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補償費,屬徵收補償方式之一種
B正確答案
徵收補償應合理、相當且儘速發給;發現短少必須補足,非裁量事項。
逐選項解析
A徵收之補償應儘速發給,否則徵收土地核准案即應失其效力儘速發給原則✕ 錯誤
釋字第 425 號明揭徵收補償應儘速發給,否則徵收核准案失其效力,此為保障人民財產權之重要原則,敘述正確。
B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事後發現原發給之補償費短少,得自由裁量是否撤銷原補償處分補足義務非裁量✓ 正確
釋字第 516 號指出,原補償費短少時,主管機關「負有」補足之義務,並非得自由裁量,否則即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不符,故此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區段徵收制度中,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補償費,屬徵收補償方式之一種✕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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