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5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下列何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A承包營建工程
B提供技術服務
C國際運輸正確答案
D出租機器設備
C正確答案
外國營利事業經營國際運輸,成本難分攤,得申請以境內營收10%為所得額。
逐選項解析
A承包營建工程✕ 錯誤
承包營建工程適用的是另一套規定(境內營收15%為所得額),非本題所指10%對象。
B提供技術服務✕ 易錯陷阱
提供技術服務同樣適用15%的擬制所得率,不是10%,常被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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