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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 企劃管理類
110 年 · 第 12 題
共 2 類科共用卷
農會 企劃管理類
農會 保險業務類
民法概要
110 年
第 12 題
單選題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幾歲以上?
A
二十歲
B
十六歲
正確答案
C
十三歲
D
十五歲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依民法第1073條第2項規定,收養者應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1073條第2項,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本選項正確。
考點:一般收養年齡
考點:收養他方子女
考點:幹擾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
重點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依民法第1073條第2項規定,收養者應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
秒殺技巧
看到「夫妻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或「夫妻共同收養的他方」,年齡差距直接找16歲;一般收養找20歲。
逐選項分析
A
一般收養年齡
✕ 陷阱
二十歲是「一般收養」的原則性年齡差距要求,不適用於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之例外情形。
B
收養他方子女
✓ 正確
依民法第1073條第2項,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本選項正確。
C
幹擾選項
✕
民法收養年齡限制中並無十三歲之規定,屬於單純的幹擾選項。
D
幹擾選項
✕
民法收養年齡限制中並無十五歲之規定,屬於單純的幹擾選項。
收養者年齡差距限制一覽表
收養情境
年齡差距要求
法源依據
一般收養(原則)
長於被收養者 20 歲以上
民法第1073條第1項前段
夫妻共同收養
一方 20 歲以上,他方 16 歲以上
民法第1073條第1項但書
夫妻一方收養他方子女
長於被收養者 16 歲以上
民法第1073條第2項
陷阱提醒
考生常死記「收養需大20歲」的原則,看到題目沒看清是「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的例外情境,就直接選20歲而掉入陷阱。務必審題看清收養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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