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民法107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第一順位考點:第二順位
下列關於配偶應繼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與子女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子女平均
B與被繼承人之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C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正確答案
D無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C正確答案
配偶與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應繼分為二分之一;只有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才是三分之二。選項C把兩者混為一談,故錯。
逐選項解析
A與子女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子女平均第一順位✕ 錯誤
與子女同為繼承時,配偶與其他繼承人平均;敘述正確。
B與被繼承人之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第二順位✕ 錯誤
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同為繼承時,配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敘述正確。
C與被繼承人之兄弟姊妹或祖父母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正確
D無民法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