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應隨時提詢被管收人,每月不得少於3次
B移送機關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執行時,應檢附義務人經限期履行而逾期仍不履行之證明文件
C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因管收而免除正確答案
D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為辦理執行事件,得通知義務人到場或自動清繳應納金額、報告其財產狀況
答案與詳解
行政執行法第 25 條明定:義務人所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不因管收而免除」。管收只是強制履行的手段,債務本身不會消滅。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
